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8-10-25 10:00:00 查看: 6210次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,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,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各项活动,市图书馆自2018年11月1日期起实行积分管理办法。
一、原始积分
持证读者享有初始积分100分。
二、积分增加
1、每借1册(件)纸质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,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 3分,每月最高增加借阅积分30分。
2、参加常规读者活动(每周六、日固定活动)的,增加5分(以签到为准)。每天增加活动积分最高限度为10分。参加大型读者活动的,每次增加积分15分。
3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每次增加10分(以签到为准,提前离开的不加分);
4、完成图书馆问卷调查增加10分;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,每册增加15分。
三、积分减少
1、图书超期,按1册(件)1天扣除积分1分。
2、污损文献按每册(件)扣除读者积分10分;文献遗失按1册(件)扣积分50分(赔偿后,扣除的50积分归还)。
3、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酌情予以扣除积分。
四、读者证冻结与解冻
1、积分为零时,系统自动冻结读者证,冻结时间为30天。冻结期内不予办理退证手续。
2、读者证解冻办法:
(1)、3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;
(2)、参加本馆活动获得20分以上的可提前解冻。
五、积分查询
读者积分情况可通过焦作市图书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。
六、奖励
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,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将进行适当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