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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10-25 10:00:00      查看: 6210次

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,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,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各项活动,市图书馆自2018111日期起实行积分管理办法。

一、原始积分

持证读者享有初始积分100分。

二、积分增加

1、每借1册(件)纸质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 3,每月最高增加借阅积分30分。

2、参加常规读者活动(每周六、日固定活动)的,增加5分(以签到为准)。每天增加活动积分最高限度为10分。参加大型读者活动的,每次增加积分15分。

3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每增加10分(以签到为准,提前离开的不加分);

4、完成图书馆问卷调查增加10;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,每册增加15   

三、积分减

1图书超期,1册(件)1天扣除积分1分。

2、污损文献按每册(件)扣除读者积分10分;文献遗失按1册(件)扣积分50(赔偿后,扣除的50积分归还)

3、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酌情予以扣除积分。

四、读者证冻结与解冻

1、积分为零时,系统自动冻结读者证,冻结时间为30天。冻结期内不予办理退证手续。

2、读者证解冻办法:

13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;

2参加本馆活动获得20分以上的可提前解冻

五、积分查询

读者积分情况可通过焦作市图书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。

六、奖励

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,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将进行适当奖励。